石桥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
发布时间:2021-07-07 15:05 浏览:次
石桥铺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
收 费 项 目 |
计 费 单 位 |
收费 标准(元) |
备 注 |
一、遗体接运费 | |||
1、普通殡仪车接运 | 具/20公里 | 160 | 按渝价(2008)463号文执行。购价在20万元以下为普通殡仪车,购价在20万元以上为高档殡仪车。 |
2、收殓抬运 | 具/100米 | 300 | 含收殓、抬运、上、下车,尸袋。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,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。楼房4层以内(含4层),每超一层加收20元,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二、遗体殡殓费 | |||
1、遗体消毒、整理 | 具 | 300 | 含下车、消毒、整理、消毒材料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▲2、冷藏柜停放 | 具/小时 | 6 | 含遗体进、出柜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▲3、穿脱衣物 | 具 | 180 | 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、穿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4、普通整容 | |||
▲(1)一般化妆 | 具 | 200 | 含面部清洁、化妆,材料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▲(2)一般整容 | 具 | 350 | 含面部清洁、理发、修面、画眉、化妆,材料。传染病、腐败、破碎、凶杀、交通事故、中毒、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%。 |
三、遗体殡仪费 | |||
▲1、休息室租用 | 次 | 120 | 每次以2小时计。配备服务员、空调、饮用水、桌凳等。 |
▲2、守灵治丧厅租用 | 次 | 见附表一 | 每次以72小时内计。含空调、冷藏棺、音响、厅内横额、两个固定花圈、桌凳,场地布置、茶水供应,挂遗像、遗体进出冷藏棺、厅堂等。 |
▲3、遗体告别厅租用 | 次 | 见附表二 | 每次以2小时计。含空调、音响、棺罩、厅内横额、两个固定花圈,场地布置、遗体进出厅堂等。 |
四、遗体火化费 | |||
▲1、普通火化炉 | 具 | 400 | 按渝价(2008)463号文执行。含遗体火化,骨灰清理、装盒,遗体火化证。 |
▲2、台式拣灰炉 | 具 | 900 | 同上。 |
五、骨灰寄存费(适用于殡仪馆) | |||
▲1、长期寄存 | 盒/年 | 高档150;中档130;低挡60。 | 按渝价(2008)463号文执行。含骨灰盒的安放、保管,骨灰安放证。 |
▲2、短期寄存 | 盒/月 | 20 | 以一个月为计费单位。 |
注:1、标注“▲”号的项目为丧属可以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。 2、殡仪馆正常作息时间为8:00-18:00,其余时间为加班时间,加班时间提供的遗体接运、遗体殡殓、遗体火化等服务费加收20%。 |
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电话:023-68417482,地址重庆市石桥铺石小路15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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